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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工司做了十一年,现在五十一岁了,买了九年社保社保局把社保给停了,想辞职,有没有补尝

劳动纠纷 2018-07-22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

    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 社保中断需要补缴建议及时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手续。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累计缴纳年限。
    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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