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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是否可以中止破产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7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破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该案件终结前,原告和被告协商一致,达成和解。且和解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予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破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该案件终结前,原告和被告协商一致,达成和解。且和解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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