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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身份证1972年6月28号生的女人,本来50周岁可以退休,现在延迟几年啊,我已经交了16年的养老金,普通职工身份证1972年6月28号生的女人,本来50周岁可以退休,现在延迟几年啊,我已经交了16年的养老金

综合法律 2019-04-01 15: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说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男性退休年龄可能延迟到65岁。那么团团疑云将会飘来:我的退休金会不会变少?国家的养老金是不是不够支付?大学生就业会不会更难?  有专家指出:延迟退休刚开始肯定不会被大家接受,除了担心增加失业率等因素,这涉及到一个最普遍最具象的问题:“为什么要剥夺我的休息权利?”  在中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的水管工宋师傅表示,希望能够尽早退休领取养老保险,他已经在这家物业公司工作了五年,之前也在其他公司做过,缴纳的是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工资低,活儿多又辛苦,宋师傅希望快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保险金,可以在家休息帮忙带孙子。如今听说退休年龄推迟的消息后,不免有些担忧,希望在自己能够赶在政策出台之前退休。
      如果从微观的角度看,很多反对者是这么算账的,假设按照政策要求延迟5年退休,就等于多收5年的养老保险,个人少领5年养老金,这样里外里相差不少。  然而根据专业的算法,事实并不是这样。
    新人的养老金公式是这样的:社平工资×20%+个人账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举例说明,假设退休者A于2011年退休,工龄40年,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中存有15万资金。
    那么A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3079元。若退休者A延迟退休至5年后,假设社会平均工资年增长率为5%。A积累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为18万,则5年后A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4342元。
    这也证实吕井海想要说明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愿意多工作几年,除了挣得那几年的工资外,退休金也将会增长。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养老金月领取额,这也是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存得多领得多。
    希望能够延迟退休年龄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大家最大的压力可能来自于这个政策是否具有强制性。
  •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的均有益处。
    退休金算法萠睶卑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近几年来,大连市年调整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由调整前的1104元增加到1756元。大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位列省内及东北三省之首。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基础养老保险领取标准相差20元外,制度模式、政策规定基本一致。下一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目标是: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合并,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一致,消除政策差异。
    据透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拉平,有望在2013年实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望拉平;  小城镇户口将被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大连市已全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外国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 一,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1,如果成年子不赡养年老父母的,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用亲情感化等;  2,如果协商无效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二,赡养的相关规定: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4,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5,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6,《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8,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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