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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和人身伤害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8-17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工伤后的赔偿标准有: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一次性赔付;造成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赔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其伤残鉴定的等级来确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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