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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父亲去世后,母亲80多岁,还健在,大儿子和大女儿不尽赡养义务,却要分割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抚恤金,请问是否可以分割?

遗产继承 2023-08-18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的具体分割应根据权利人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紧密程度、抚养关系等具体情况,法院酌定进行分割。因此可以说是谁照顾老人谁有权优先继承抚恤金。如果同等照顾或者均未照顾的情况下,可以参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法律分析:抚恤金的产生,与死者死亡密不可分,虽然在性质上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但遗产实质上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便属于继承人共有,而抚恤金属于近亲属共有,故抚恤金的分配上可以参照遗产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由于抚恤金是在一方死亡后即婚姻关系终结后产生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能分割。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尽了赡养义务表现为经济上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藉老人、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也可能继承遗产。请注意,子女并不会因没有赡养而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却不尽赡养义务的,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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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是否可以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的情况下,大儿子和大女儿不尽赡养义务却要分割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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