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流程如下:
1、确定管辖权的法院;
2、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起草起诉状;
3、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