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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行政处罚 2023-08-18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审查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
    2、通知履行,法院通知被告即将进行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一、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1、强制执行立案开始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如果6个月后还是没有执行,那么就可以找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请,经审查后,可以让之前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 强制执行立案开始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如果6个月后还是没有执行,那么就可以找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请,经审查后,可以让之前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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