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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土地纠纷 2023-08-18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土地所有权不能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措施,执行对象为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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