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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量一下,买二手房,押金是交给中介还是房东

二手房 2023-08-18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的押金是双方约定的结果,一般情况下以一个月的租金金额作为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的租金金额。为保证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倒卖,租客一般都是同意向房东支付租房的押金,房东在收到押金后也会开具对应的发票,以证明收到了款项。押金是房屋租赁过程中常见的一个概念,本质是作为一种担保,是对房子里的物品和房子本身的担保。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购买二手房一般是将首付存到房管局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上,然后在贷款办下之后也将贷款存入房管局第三方账户。待办理完成房产变更手续后,再由房管局将所有房款打入房东指定账户。
    以扬州市为例,扬州市房屋交易和权属管理处在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交易结算资金的监管包括首付款、购房贷款等扣除购房定金以外的全部房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其他各项税费。监管交易结算资金不收取手续费,不提取现金、不计算利息。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买卖契约》及《托管协议》签订后,买房人将购房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监管机构的专用账户内。开户行向买房人出具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契约》、《托管协议》及交存凭证向监管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买卖契约》及《托管协议》签订后,买房人将购房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监管机构的专用账户内,开户行向买房人出具交存凭证。买房人持相关材料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审核批贷后,将贷款直接划入买方的资金托管账户,并出具借据回单。
    参考资料来源:
    扬州市政府——扬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 法律分析:首先要弄清是押金还是定金,定金是出于你想租住此房而又不能当时签订合同支付给房主为你保留此房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责,收受定金一方如果不能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不能签订合同无权要回定金,理在房主这边,你只能和他讲人情了,看能不能通融一下。如果是押金,你们还没有签订合同,怎么会收你押金,如他在收条上写的是押金,那你可以凭此作为理由向他要回押金。还要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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