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8-18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的权利;
    (二)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的权利;
    (二)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占有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