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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签字可以申请重新审核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8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重新审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复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复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可以的,当事人在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之内,如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就算已经签名,但如果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可以复核并修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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