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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有哪些内容,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8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车祸有哪些赔偿
    1、车祸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5)护理费,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的护理人员实际工资计算,家人护理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鉴定后如何赔偿
    1、一至四级代为缴纳医疗保险,每月补贴伤残津贴,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伤残补助金由当事人27个月工资按等级依次递减;
    2、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当事人工资,六级16个月,五至六级补贴社保;
    3、七至九级伤残补助金由当事人13个月工资依次递减,再根据当地标准解约时补贴医疗就业补助金。
  • 法律分析: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车祸后的赔偿有哪些
    1、车祸后的赔偿如下所示:
    (1)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
    (2)如果造成残疾的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全责处理流程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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