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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法院判决怎样申诉

刑事辩护 2023-08-18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服法院判决,申诉具体如下:
    1、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申诉有两种,具体包括:
    1、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2、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不服从法院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案件上诉后,上级法院必须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终审判决不服的申诉方法:
    1、对民事和行政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
    2、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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