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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到上海异地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社会保险 2023-08-19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外地医保如何在上海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常住外省市的区级统筹管理征地养老人员应到征地养老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参保人员还须至医保部门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备案及转移后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其他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报销规定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常住外省市的区级统筹管理征地养老人员应到征地养老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参保人员还须至医保部门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备案及转移后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其他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报销规定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法律依据:《宝山区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规定》
    《宝山区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规定》
    二、报销标准
    二、报销标准
    (一)实行预发医疗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与生活费同时发放,节约归己。
    (一)实行预发医疗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与生活费同时发放,节约归己。
    (二)每月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当月预发医疗费以上部分可以报销。门诊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二)每月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当月预发医疗费以上部分可以报销。门诊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三)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区级统筹管理征地养老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经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的余额,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二)项的比例报销,不再扣除每月预发医疗费。
    (三)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区级统筹管理征地养老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经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的余额,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二)项的比例报销,不再扣除每月预发医疗费。
    (四)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当年征地养老生活费30%以上的部分,减负70%。
    (四)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当年征地养老生活费30%以上的部分,减负70%。
    三、报销范围
    三、报销范围
    (一)本规定中的医疗费均指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
    (一)本规定中的医疗费均指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
    (二)药品报销范围参照就医时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药品报销范围参照就医时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基本诊疗项目、医疗材料、手术仪器设备等报销范围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参保人员的报销范围按居民医保规定执行。
    (三)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基本诊疗项目、医疗材料、手术仪器设备等报销范围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参保人员的报销范围按居民医保规定执行。
    异地医保结算产生的背景
    异地医保结算产生的背景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
    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
    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新医改方案规划可操作框架的三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新医改方案规划可操作框架的三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
    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
    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
  • 法律分析: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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