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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子在江岸区买的,户口是黄陂区想迁移江岸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8-19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本人或者户主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相关的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具体流程以当地户籍部门为准。如果是婚迁的,则还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若是分房、购房以及建房办理迁移的,则要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 法律分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同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下列材料:
    1、户口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身份证,还有户口所在地派出开具的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房管部门颁发的住房证明或者是房屋产权证;
    4、迁入人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如果是因为结婚而迁入的,则还要有结婚证;若是迁入的不是直系的亲属户口,则还要得到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其户口迁移完整流程是什么
    1、向迁入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入申请,得到同意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递交迁出申请;
    2、携带户籍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3、拿到准迁证后,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领取迁移证;
    4、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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