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三个月前吸毒一次,以前有前科,会被送强戒吗?

刑事拘留 2023-08-19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戒毒期限定为3个月至6个月,这是因为毒品具有耐受性,吸食后会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突然戒断毒品,会使吸毒者感到十分痛苦。因此,对戒毒者首先要进行药物治疗,利用药物减轻戒断症状,逐渐使他们脱毒。其次要进行心理治疗。单纯药物治疗是不够的,在药物治疗后再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使他们消除精神依赖性。有资料表明,对戒毒者进行药物脱瘾后,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戒断毒瘾的成功率比未进行康复治疗的要高5倍以上。再次是要进行步入社会的辅导。对戒毒者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帮助他们找出吸毒的根源和原因,断绝旧环境旧关系的影响,从而为彻底戒断毒瘾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一般戒毒者的治疗和教育过程需要3个月。吸毒时间长,毒瘾大的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 法律分析:一是主观不同:强戒是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而自愿戒毒是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的根本区别在于吸毒者的主观意愿上,后者是自愿的,而前者绝大多数是不自愿的。强制戒毒实际上是一种执法行为,主要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执行的,是针对吸毒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矫正的执法机构,是把戒毒者看成是违法者,戒毒者自己也是被强迫接受戒毒的。而自愿戒毒是一种医疗行为,在正规医疗机构中进行,把戒毒者当成反复发作的脑病病人来对待,同时戒毒者自己是自愿去戒毒机构的。二是法律强制不同:强戒是由公安机关做出的强戒决定,有法律强制性,且解除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自愿戒毒是与自愿戒毒部门签协议,不涉及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戒毒条例》 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 几个月前吸毒是否还追究看具体情况定。吸毒属于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要是在6个月内的,都要被处罚的,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