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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几年我加了她的名子,现在我们闹离婚,这种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9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还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的分配,房子是一方出资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的增加一方的名字,是作为对夫妻双方财产认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一般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应该双方各半,平均分割。如果不能证明女方付的钱是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双方也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房子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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