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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9月入职,期间一直从事A项目工作。2020年4月,公司新引入B项目,安排我在兼任部分A项目的同时,负责B项目的工作。由于B项目需要用到汽车,我的部门领导遂将自家的私人汽车交由公司用于B项目的使用,公司也口头承诺由于我同时负责了两个项目的工作,会在我的工资里增加一项B项目的补贴500元,并且也确实如实足额发放至今。2023年6月,因我与该部门领导发生矛盾,该领导将汽车收回,后又停止了B项目的进行,并与近日微信和口头通知我由于B项目取消,我因B项目所受的500元补贴将从工资中扣除,7月起将不再发放,并表示这是通知而非协商。就此,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1、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擅自降薪?2、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3、我是否有权利拒绝降薪?4、我该如何具体实施拒绝降薪的行为?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8-20 0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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