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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丢失该怎么办,处理方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0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丢了的解除条件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明确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后经催告仍不履行;
    4、其他法定的解除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丢了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
    合同丢了想解除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相关情况,约定可以解除的,合同解除。既无约定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比如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一方丢了应该按下列方式办理:
    1、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
    2、如果合同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该机关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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