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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他项权证丢了,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8-20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项权证被银行弄丢了应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审核后,作出补发公告,然后申请人凭补发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补证。他项权证是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办理流程:
    1、需要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进行登报挂失。
    2、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3、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4、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6、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7、提供有关证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丢失他项权证后的补办流程:
    1、需要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进行登报挂失;
    2、准备房地产抵押权的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等材料;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申请补办,提供有关的材料。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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