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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领结婚证吗

其他 2023-08-21 0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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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结婚证,但前提是至少其中一方持有成都的市居住证。目前四川省推行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双方均非成都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成都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成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结婚证,但前提是至少其中一方持有成都的市居住证。目前四川省推行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双方均非成都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成都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成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1.结婚登记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2. 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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