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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呢

债务追讨 2023-08-21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有:
    (1)当事人之间相互对对方负有债务;
    (2)双方的债务也已经到达偿还的期限;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相互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有,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主张抵销。另外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的,也能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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