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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对方停止打人,我还手没有打中,请问算互殴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1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属于互殴行为,双方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存在过错,双方共同承担打架造成的损害后果。动手打伤属于侵权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打人者要承担由此产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等,而受害人如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二者的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区别明显。
  • 被打只要还手不一定就是互殴,还可能会构成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被打就是正在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如果是在被打的过程中还手,对方停手后也停手的,由于属于制止不法侵害。故应是正当防卫,而非互殴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被打后还手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应当认定互殴。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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