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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说是连锁加盟店不给退

连锁加盟 2023-08-21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商家不予退还的,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仍然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实体店不退货,属于权益纠纷的,12315会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
    投诉人填写的投诉内容应当符合平台要求的格式,事实清楚、实事求是,并根据平台和处理单位要求提供电话号码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时可以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 实体店拒绝退货的解决方式参考如下:
    1、购买商品后,消费者想退货,而经营者不给退的,属于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应当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投诉;
    2、购买商品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一经成立并生效,买卖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是否可以无条件退货以及退货的条件,由双方在买卖合同(包括口头合同)中协商确定。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在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不予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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