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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呢

债务追讨 2023-08-21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为,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如果是全部转让,债权人则脱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法律分析:自然债权的效力有: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债权的实现,既要有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又要有债权人的受领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的认定:
    1、双方成立了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互负权利义务;
    2、双方债权已届履行期,债务已届清偿期;
    3、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指向的是种类、品质相同的标的物;
    4、债务属于可以与债权相抵销的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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