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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08-21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承担合同的特点分别有:首先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合同;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务承担的特征有:合同内容没有发生变化,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承担人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等,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合同债权有以下特点:
    1、产生条件特定。即合同债权基于合同效力而产生;
    2、合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3、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财产性、处分性、请求性;
    4、合同债权的其他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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