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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其他 2023-08-22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的情形有:
    1、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
    2、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专利无效的手续办理完结的;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第七十二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的情形有:
    1、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
    2、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专利无效的手续办理完结的;
    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第七十二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况如下:
    1、申请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前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2、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3、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判通知书,不参加口头审判的,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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