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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贸易行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8-22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过程中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此类店铺自行作出不加入七天退货的声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排除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正常是可以的。
    所谓七天无理由退款,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可以无条件的直接退货退款,如果未收到货,这种情况需要联系卖家,说明情况,一般情况都是卖家联系快递那边,看快递那边如何解决。
    记得,旺旺上的沟通需要截图,作为证据,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只能申请退货,原因就是未收到货,上传截图即可。
    实施背景
    消费者网购投诉正在大幅上升。记者从武汉工商部门了解到,2013年,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52万件,其中近1万件属于网络购物投诉件,投诉量较2012年上升68.09%。
    据刘敏介绍,中消协工作人员在全国30多家网购网站进行实际体验,调查发现,不少网站、电商的售后政策普遍不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为此,中消协约谈了10家网站的负责人,要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应仅在网站上登出公告、声明等面对大众的提示,还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确认。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没有发货的,由于货没有到,所以是无法退货的,但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但如果顾客买之前知道,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还付钱买,那就不犯法。如果卖家写了但是顾客没看到那是顾客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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