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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归那个部门管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2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归当地卫生局或者是卫生厅或医科大学管理。我国法律规定,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法律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五条
    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
  • 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医院属于医疗机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 法律分析:本人与医院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该医院的上级主管卫计委投诉解决此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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