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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咨询:我在一家零部件厂工作了8年多,现在发现有硅肺病,单位有没有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8-22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矽肺病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法互瘁就诓脚搭协但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没有补偿。
    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辞职,并非是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辞职,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因为自身原因辞职,有两种办法:
    一、提交辞职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满,用人单位即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结清工资。30天未满,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让劳动者离职,但劳动者不能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离职。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 一、矽肺病 工伤认定标准 是分为几个级别的? 矽肺分为三个级别:一期矽肺、二期矽肺、三期矽肺;其中三期矽肺是矽肺病致使肺部组织纤维化晚期,对人体的病理作用最严重的阶段。 矽肺可能导致的 伤残 级别: 1、按照法律依据:《GB/T16180—200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一级伤残标准里第10条之规定: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四级,需要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2、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级伤残标准里第17条之规定:尘肺三期伴肺功能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级伤残标准里第29条之规定:尘肺三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级伤残标准里第30条之规定:尘肺二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5、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级伤残标准里第31条之规定:尘肺三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6、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三级伤残标准里第37条之规定:尘肺三期。 7、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三级伤残标准里第38条之规定:尘肺二期伴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8、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三级伤残标准里第38条之规定:尘肺二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9、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四级伤残标准里第50条之规定:尘肺二期。 10、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四级伤残标准里第50条之规定:尘肺一期伴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11、按照《GB/T16180—200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四级伤残标准里第50条之规定:尘肺一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二、赔付标准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并一次性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二) 伤残津贴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 工资 ,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 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 退休 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 养老保险 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矽肺病已纳入了工伤之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这病,那么用人单位是必须要赔偿劳动者所有的损失,劳动者不仅要做 工伤认定 ,而且还必须要做 工伤鉴定 ,这样才能更好的知道自己可以得到多少的补偿金,级别越高,好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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