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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领证后我父母出钱付的房子首付,房主是我和我老婆,现还有部分贷款未还,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2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婚后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是怎么界定的
    婚前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界定: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房子为个人财产;
    2、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归不动产登记一方,但应补偿另一方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增值;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债务的应当返还。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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