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我前段时间发生车祸,我骑电瓶车。对方汽车全责,全责的字已经签订了,如果后续不处理对车主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3 0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可以依据事故责任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争议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争议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依据事故责任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还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