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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 2023-08-23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三)受贿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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