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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吗

刑事辩护 2023-08-2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一般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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