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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老公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8-2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咨询或者到法院的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离婚的途径为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想要离婚的,可以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可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至法院,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法院一般有值班法官,具体可向其询问具体手续及流程,也可以向法院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部分法院有起诉材料的空白格式可以自行填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想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想和老公离婚怎么办
    1、想和老公离婚,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1)老公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2)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1、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3、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审查后,发现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立即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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