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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现在久居国外,借给一个国内的人钱,有借条和各种转账记录证据,昨天已网上立案提交到天津市南开区法院,还在审核中。借钱的人很滑头,他在借条备注里和微信里保证40天还我钱,但借条还款日期上写的是4月21日还款,请问我现在起诉他有用吗,还是说,我要等到4月21日才可以起诉。另一个问题是,我不得不申请网上开庭,请问怎么申请,如果法院不同意,我只能回国去线下开庭嘛。但我上网查的信息,很多网友说,只要是网上立案,就是网上开庭

债务追讨 2023-08-23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 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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