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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务合同,但是上班途中发生了意外,我能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8-24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按以下流程索赔:安排救治伤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按工伤保险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办理,那么职工可以带着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算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受伤员工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依法提交能够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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