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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两年合同到期,我还有一年退休了,现在公司名称变更了法人也换了,要重新签合同,一年签,试用期一个月。以前工龄延续的。我可以拒签么?同时可以赔偿么?现在公司名称变更了法人也换了,试用期一个月。我可以拒签么?同时可以赔偿么?

合同纠纷 2019-03-18 22: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磨合期。那么,在试用期内,需要签订合同吗?如果没签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吗?  不少用人单位都会提供求职者一个试用期,这个试用期也是一段磨合期,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
    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适用期的这一特点而乘机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在试用期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呢?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普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签订的却是一两年的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立法的规定。  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在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辞职,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你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认同广州民商律师的观点,由于必须订立二年以上的合同,所以试用期为两个月以内(2-3年),六个月以内(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变更企业名称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银行预留印鉴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增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历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9、历次章程复印件
    10、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1、开户许可证原件
    12、基本户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支票密码、密码器、网银(包括用户名密码)
    13、基本户空白其他单据、印鉴卡及所有银行的相关材料
    14、本次增资比例
    15、座机  手机
    16、机构信用代码证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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