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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在哪领有区别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结婚 2023-08-24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要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可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这两个地方办理的结婚证是没有区别的,但是需要带好相关的证件资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法律分析:1、登记地。结婚证在男方或者是女方领,都是一样的。如果说有什么区别,应该就是婚姻登记的地点不同。如果是女方领证,那么结婚证上的发证地就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反之亦然。2、法律效力。不管是在男方领结婚证,还是在女方领结婚证,其证件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也不影响证件的正常使用。需要结婚的新人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和手续,就可以去结婚登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在哪边领取结婚证没有好坏之分,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到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县民政局即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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