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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8-24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2、到当地的房产局提交过户申请,等待审理。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金。4、领取房产证,房屋过户完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领取受理通知单,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契税、营业税、个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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