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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一家店铺,一共两层,三楼装修要动我们的二楼棚顶更改下水设施,我们的租赁合同中有条款约束“配合3、4层装修改造工作”,但是三楼给住的意见是破坏棚顶,然后给恢复原样,影响营业期间的所有损失不做赔偿,请问一下他们这样的要求合理吗?配合在法律中有强制性吗?我们的租赁合同中有条款约束“配合3、请问一下他们这样的要求合理吗?配合在法律中有强制性吗?

合同纠纷 2019-03-21 18: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您好。

      按照您的情况,应当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拆迁过程中,您可以向负责协商拆迁补偿的机构反应您租赁的情况,说明房屋装修的部分费用赔偿问题。若直接和房东或是拆迁部门协商无果的,那么您只能通过收集您在厂房装修时所花费的具体费用(发票、清单等),拿着厂房要拆迁的证明和租赁合同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会有一定的折旧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装修合同不支付装修款或者拖欠尾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对方,如果没有遇到仲裁可以直接起诉,有仲裁条款可先进行仲裁,涉及数额较大,最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的话,那你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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