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问一下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有什么

运输合同 2023-08-24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为上限;
    3、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第六十二条
    承运人承担本章未规定的义务或者放弃本章赋予的权利的任何特别协议,经实际承运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发生效力;实际承运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此项特别协议对承运人的效力。
    第六十五条
    本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第六十四条
    就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分别向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及他们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为上限;
    3、其他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第六十二条
    承运人承担本章未规定的义务或者放弃本章赋予的权利的任何特别协议,经实际承运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发生效力;实际承运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此项特别协议对承运人的效力。
    第六十五条
    本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第六十四条
    就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分别向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及他们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
  • 法律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方式为海上运输;运输的地点、日期;
    2、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卸责任和方法;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方案;
    3、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款;合同协议的份数;托运人、承运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