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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后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4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立案后处理方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
    2、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立案后,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该事故进行检验鉴定,事故认定,然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等。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4、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5、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一、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立案后处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立案后,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该事故进行检验鉴定;
    (2)事故认定,然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对未接到申请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立案条件如下: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 交通事故处理司法程序的流程:
    1、公安机关将认为需要法院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由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2、法院及时立案审查;
    3、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
    4、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也可以等待法院宣判结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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