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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空置,物业费减免政策依据?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8-24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具体如下:1、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费包括哪些项目的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空置房应视同一般商品房管理,鉴于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收取物业费应由房屋所有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条文,意思最为接近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至今仍在执行,各省、自治区及地级市也专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适应地方的更具体的规定。
    1、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所以,业主是否入住并不影响物业费的交纳,因此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其所有权的房屋仍然在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内,并享受到了相应的服务,应该按时按规定交纳物业费。至于是否收取全额物业费,需要和开发商、其他业主、主管部门协调商定。
    2、物业费包括什么: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办公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公众责任保险及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规定,物业费收取标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通常写字楼、商业及工业园区等非住宅类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合同双方协商定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收取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公司及开放企业参考政府公示的物业费标准定价;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
    4、物业费定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5、物业费计算:一般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服务范围、内容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及设备设施状况(如有电梯与无电梯)参考政府指导价或协商确定基准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通常物业费按物业的建筑面积收取,计价方式为元/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月、季度或年收取,但一次预收不可超过一年。
    综上所述,关于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问题,我国目前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规定,在类似的行业性文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没有专门的条文对有关空置房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由此可判断,空置房应视同一般商品房管理,鉴于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收取物业费应由房屋所有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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