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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借条和欠条哪一种更具法律效力

债务追讨 2023-08-24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和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欠条与借条表示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欠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有经济往来,经债权人索要或结算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不能及时给付,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条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与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法律效力的适用上有所不同:1、两者依据的事实关系不同。借条是基于借款的关系而成立的,而欠条还有可能基于买卖、劳务、承包、损害赔偿等其他关系而成立的;2、诉讼时效的适用不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没有不同,但是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债权人从欠条出具之日起的三年内主张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借条与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法律效力的适用上有所不同:1、两者依据的事实关系不同。借条是基于借款的关系而成立的,而欠条还有可能基于买卖、劳务、承包、损害赔偿等其他关系而成立的;2、诉讼时效的适用不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没有不同,但是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债权人从欠条出具之日起的三年内主张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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