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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是去年丢的,一直没补办,然后我跟我家里人的关系不好,跟我家里人要户口本也不给我,身份证也补办不了,我想问一下的就是还有什么办法能补办身份证?

其他 2023-08-25 0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丢了可以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步骤: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最后给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
    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补办程序为:
    1、遗失人持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2、户口登记机关对身份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
    3、当事人自行缴费,并等待一段时日领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失了之后,就要尽快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到派出所去进行补办,最好再办理一份遗失声明。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申请时收纳工本费用20元人民币(若是为丢失或损坏的证件申请替补证件则收纳40元人民币,可多次替补,不限数量)。
    此外还需要一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用的数码照片回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本原件来证明申请人的常居地址。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身份证。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自2018年11月29日起,居民身份证相片将实现“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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