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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企业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8-25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人的规定条件如下:
    一、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三、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四、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属于自己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并能以该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备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等法律规定的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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