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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具体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25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要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
    (1)书面的申请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的营业执照。
    (4)有关病历材料: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申请工伤重新鉴定应当注意事项:首先注意重新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其次要注意申请工伤鉴定所需要交纳的材料,一般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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