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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村里在办理房产证,要求一房一本,三十年前在自己的宅基地坐了一栋二层楼,十几年前本人在原有面积上又另做了一栋三层楼,这个后来做的楼怎么合法办理房产证,两楼栋都是在自己土地面积上做的。

房屋产权 2023-08-25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现在统一称之为不动产证,如果有遇到房产证的相关问题,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咨询相关的解决方法。
  •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 申请宅基地主要由乡,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地上房屋为82年之前建造,至今未翻扩建,产权未变动的符合条件才可确权,可以到镇国土分局申请确权,经村镇县(市)同意(盖章加分管土地的领导签字)后,进入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或者凭土地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的乡镇登记窗口申请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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