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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了

债务追讨 2023-08-25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人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要求还款。一般法院都是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文书,执行判决。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只要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找的到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完成债务的催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但当事人对于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 找不到欠款人在哪,一般可以报警。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警方会进行调解不会立案,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讨债应提供什么证据
    讨债应提供证据如下: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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